勐海县政协

政协勐海县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界别活动办法

作者 :佚名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0-07-28

(2009年7月23县政协十二届八次常委会议通过)

   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体制中唯一由界别组成的政治组织,界别是政协存在和发展的组织基础。为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突出界别特色,进一步加强各界别的团结合作,畅通和拓展各团体、各阶层和人民群众的诉求渠道,提高政协委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质量和水平,结合政协勐海县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的界别组成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界别活动的原则、内容及要求

   (一)活动原则

    1、突出界别特色,以界别设置委员活动组的原则。

    2、专委会对口联系界别的原则。

    3、县政协领导联系界别活动组的原则。

    4、驻乡(镇)的委员活动,以区域为主的原则。

   (二)活动内容

    1、组织委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知识。

    2、定期召开情况通报会,邀请本界别所对口联系的县委、政府有关部门向委员通报工作和重要情况;

    3、组织好委员撰写提案,并做好收集、整理工作;

    4、组织委员针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中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视察活动;

    5、鼓励委员积极反映社情民意。

   (三)活动要求

    1、各界别活动组设组长一名,组长负责制定本组年度活动计划,并组织好活动。

    2、各界别活动组要认真组织委员开展“五个一”活动,即要求每个委员年内至少参加一次小组活动,提一件提案,提一条有见地的建议,反映一条有价值的社情民意,做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

    3、主席、副主席按分管专委会对口联系的界别参加活动,为界别活动积极创造条件,做到定期检查、定期联系、定期督促。

4、专委会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与界别的联络,充分反映界别的要求和建议,积极同所联系界别开展活动,促使委员活动形成制度化,并将开展活动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政协办公室。

积极协调界别所联系的部门向界别活动组通报部门重要工作情况,安排委员参加专委会的调研、视察活动,为委员知情明政创造条件。

    5、驻乡(镇)的委员要积极参加本区域内组织的各种活动。

    6、委员活动经费主要用于委员开展调查、视察、收集社情民意等活动和征订学习报刊。

二、界别活动组分组安排

县十二届政协委员共设18个界别,编为18 个活动组,委员活动分组原则上以界别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