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3号提案
作者 :佚名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2-17
关于加强勐海县市政消火栓基础设施
建设的建议
彭 俊
市政消火栓对于城市消防安全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是市政消防给水管网上的取水灭火设备,其主要作用是消防车提供水源,保证火场消防供水,在一定意义上说是城市的“保护神”,也是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市政建设与消火栓基础设施建设已不相匹配,为准确掌握我县市政消火栓建设情况,了解熟悉县城区市政消火栓供水压力及完好情况,县公安消防大队对全县城区市政消火栓进行了全面普查。
一、全县消火栓普查基本情况
全县城区市政消火栓普查共涉及城市建成区面积7.2平方公里,大小道路15条,共
二、存在的问题
(一)市政消火栓严重不足。根据《建筑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
(二)部分市政消火栓损坏和压力严重不足。通过普查,我县共建有市政消火栓58个,其中,外观完好的有44个,完好率77%,压力不足,无水的消火栓有4个。
(三)消火栓布置安装不规范现象严重。按照《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对市政消火栓安装的规定,根据普查显示,部分市政消火栓在建设过程中却没有按照规定施工,有的出水口方向错误;有的安装在绿化带内;有的埋置深度过低,无法使用;有的两三百米不见一个消火栓,严重影响了市政消火栓的正常使用和消防部队灭火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本案的实施建议
(一)加快欠账市政消火栓建设步伐。根据《云南省消防条例》第十一条和《西双版纳州消火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建议由县住建局牵头,结合全县市政消防给水系统和市政消火栓实际,修订勐海城市建成区消防规划,将城市消防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落实市政消火栓设计、建设、维护、监督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市政消火栓的补建工作。
(二)加强源头管理,确保市政消火栓与城市建设同步建设。县住建局应把市政消火栓建设作为城市道路建设整体验收的必要条件,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文明城市创建体系。市政消火栓建成后,建设部门应邀请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参与验收。验收合格后,交由市政供水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做到消火栓配建与城市道路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从源头上解决消火栓配建与道路建设不同步、不配套的现象。
(三)加强维护保养管理,切实提高完好率。将验收合格的市政消火栓交由市政供水主管部门登记建档,配备专职维修人员,定期检查维护市政消火栓,保持完好有效。对于损坏、缺件的消火栓要及时修复、补齐配件。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县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3号提案的答复
海建字〔2015〕56号
彭俊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勐海县市政消火栓基础设施建设》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勐海县城区市政消火栓普查共涉及城市建成区面积7.2平方公里,主次干道、巷道15条共
目前,《勐海县城总体规划(2014-2030)》和《勐海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政府批复;《勐海县消防专项规划》正在编制,待规划方案编制完成后,报县政府批准后逐一实施,届时将满足上述市政消火栓空缺路段,然后对部分市政消火栓损坏和压力严重不足部分进行改造,为消防应急提供保障。
在《勐海县消防专项规划》未实施前,我们将继续与勐海县消防大队对损坏的消火栓进行简单的部件更换和维修。对于水压不足的情况,勐海县自来水厂已对县城区供水管网进行改造,但由于原来的规划时间久远,且无留存的规划图纸,目前除重新规划外暂无处理措施,下步,我们也将继续与勐海县消防大队共同商讨明确市政消火栓的建设及维护保养等部门责任,完善《勐海县消火栓建设和维护管理办法》再次上报政府。
感谢你对市政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